长乐法院3篇案例入选中国法院2023年度案例
近日,《中国法院2023年度案例》丛书出版发行,长乐法院共有3篇案例入选。
《中国法院2023年度案例》丛书由国家法官学院与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共同编辑,主要刊载从全国法院系统遴选的优秀案例,旨在总结提炼典型案例的裁判规则和裁判方法,发挥司法规范、指导、评价、引领的重要作用。
长乐法院入选的3篇案例为: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未实际取得股权证而提起民事诉讼的,不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李某炬诉某村委会、某村经济合作社侵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案》,编写人林继光;
《抵押权推定设立后,开发商的阶段性担保责任应予以免除——某行长乐支行诉邱秀某等金融借款合同案》,编写人林娟、刘志峰;
《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中被告人受贿行为及其犯罪所得的认定——林某、高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受贿案》,编写人陈文煌、陈珠。(记者 林春长 通讯员 林娟)
【责任编辑:陈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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