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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将加大“禁抛”查处力度 向车窗外抛物罚50元
2012-12-20 21:06:48  作者:陈敏灵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讯 在二环路黎明、工业路高架桥等的上桥处,近日多了一块交通标志牌,提醒过往车友“禁止向车窗外抛撒物品”。记者20日从市交巡警支队获悉,目前警方已在市区部分主次干道设立“禁抛”提示牌,接下来,市区更多地方将设立这种牌子。

  市交巡警支队有关负责人表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驾驶机动车不得向道路上抛撒物品。目前市区的华林路、乌山路、白马路、五四北路、南江滨大道、二环沿线高架桥及跨闽江桥梁等重点路段已增设“禁止向车窗外抛撒物品”标志。下一阶段警方将加大对车窗抛物行为的查处力度,违者将罚款50元。

  (福州日报记者 陈敏灵 通讯员 榕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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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徐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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