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福州新闻网 >> 新闻频道 >> 福州都市圈 >> 莆田

7月17日起莆田启动“商转公”贷款业务

2023-07-10 16:43:00来源:莆田网

  莆田网讯 7月7日,莆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印发《莆田市商业性个人购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实施细则》。莆田个贷使用率连续3个月低于86%,将于今年7月17日启动“商转公”贷款业务。

  据悉,“商转公”贷款业务的对象为已在莆田市辖区内购买新建商品房或购买再交易自住住房并办理纯商业性个人购房贷款,且在本市或异地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借款申请人,包括在莆田缴存的在职职工、灵活就业缴存人员和异地缴存的在职职工。

  符合莆田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申请“商转公”组合贷款的,应同时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个人购房贷款相关政策。申请“商转公”贷款业务还需满足以下条件:原商业贷款未结清且原贷款银行同意借款申请人提前结清贷款;原商业贷款所购住房已取得《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仅存在商业住房贷款设定的抵押权,无其他抵押、查封、被征迁或列入征迁项目等权利限制情形;原商业贷款已归还贷款满一年(含)以上,信用记录良好且无逾期贷款余额;借款申请人应为原商业贷款涉及房屋的所有权人或共有权人,且借款申请人与原商贷借款人之一的关系应为本人或配偶;原商业贷款房屋为联名购买的,不能办理“商转公”贷款业务,但联名人为夫妻关系、父母子女关系共同购房的除外;对已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的,不予办理“商转公”贷款。

  “商转公”贷款额度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不超过莆田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规定的最高可贷额度;不超过原商业住房贷款本金余额;“商转公”贷款为组合贷款的,商业住房贷款具体额度应符合商业银行有关规定。借款申请人原则上按房产属地向所属公积金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应的申请材料办理。

  此外,在“商转公”贷款归还中,借款申请人可选择等额本息或等额本金还款方式,偿还每月应还贷款本息;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可申请办理逐月“冲还贷”业务。自“商转公”贷款发放的次月起,在还清逾期款项及当期应还本息的前提下,借款申请人可以提前归还部分贷款或全部贷款本息。借款申请人结清全部“商转公”贷款本息后,凭受托银行出具的贷款结清证明和抵押注销证明,到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办理抵押注销手续。(全媒体记者 林晓玲)

【责任编辑:伊宁倩】
相关新闻
福州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福州新闻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福州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被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福州新闻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本网未注明“来源:福州新闻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福州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文章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福州新闻网联系。

日新闻排行榜周新闻排行榜月新闻排行榜
“一带一路国际商协会大会”来了
“一带一路国际商协会大会”来了
遇见海丝
遇见海丝
第八届海丝国际旅游节开幕
第八届海丝国际旅游节开幕
蝶变台江之内河上新
蝶变台江之内河上新
福州房产频道
165亿元!福州拍出10幅地块!
165亿元!福州拍出10幅地块!
专题推荐
第八届海上丝绸之路(福州)国际旅游节
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 福清在行动
一月一选 你点我检(第八期)
传承弘扬“四下基层”优良传统 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