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源建立“水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协作机制
日前,罗源县水利局(河长办)与罗源县检察院签署《罗源县水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协作机制》,推动“水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协作机制落地,形成行政和检察保护合力,共同打击水事违法行为,推动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
据介绍,《罗源县水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协作机制》建立健全了“水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协作机制,在加强水行政主管部门与检察机关之间的执法合作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共同打击与公共利益密切相关的水灾害、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等涉水违法犯罪行为。双方将在会商研判、专项行动、线索移送、调查取证、案情通报、反向衔接等方面深化合作,并在加强组织领导、推进信息共享和技术协作、深化业务交流、注重宣传引导等方面提供保障,推动行政履职与检察监督同向发力,保护水利领域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守护流域河湖、造福流域人民。(记者 任思言 通讯员 姚建兵)
【责任编辑:马春林】
相关新闻
- 全国首笔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贷款落地福州(2023-12-17 11:15:00)
- 如何让调研出实效?福州后洲派出所以“三化”解题(2023-12-15 10:34:28)
- 国务院最新人事任免(2023-12-10 12:43:07)
- 干部面对面接受群众质询 长乐区纪委监委打造村级问政直通车(2023-12-10 08:12:22)
- 【央视快评】持续推动我国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2023-12-09 22:07:56)
- 李家超表示将全力追捕周庭,外交部:支持香港特区政府依法履职(2023-12-06 15:59:18)
- 晋安区检察院15名特约监督员上岗(2023-12-06 07:45:20)
- 再创新高!我国快递年业务量首次突破1200亿件(2023-12-05 08:34:49)
- 福建省加快建设福厦“1小时生活圈”(2023-12-05 08:09:44)
- 以方称若哈马斯释放被扣押人员 准备再延长临时停火协议(2023-12-01 09:30:54)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福州新闻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福州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被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福州新闻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本网未注明“来源:福州新闻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福州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文章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福州新闻网联系。
日新闻排行榜周新闻排行榜月新闻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