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福州新闻网 >> 新闻频道 >> 即时信息
福州市公布第十七批30家违建名单 公示期为1个月
2012-07-19 21:05:30  作者:李锦清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讯 我市16日公示了第十七批30家违法建设名单,公示期为1个月,违法建设单位或个人在公示期内应自行拆除违法建设。逾期未拆除的,公示期满后,对在名单中的违法建设场所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及个人,由工商、税务、环保等部门注销有关证照;供水、供电、供气等公用事业单位,将对有关违法建设停止提供服务;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决定后,违法建设所在地县(区)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将责令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

  (福州晚报记者 李锦清)

  (版权作品,未经福州新闻网书面授权,严禁转载,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责任编辑:陈玲云】

 
日点击排行 周点击排行 月点击排行
热点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