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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取消办理产权备案证明 落户可办房屋所有权证
2012-06-15 20:20:24  作者:祁正华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讯 前不久,不少市民致电本报党报热线83751111,咨询有关办理《产权备案证明》的问题。15日,记者从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获悉,从5月30日起,我市停止办理《产权备案证明》。

  据了解,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废止榕政办[2003]22号《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为购房户及时办理户口落户有关问题的通知》。5月30日起,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停止办理《产权备案证明》。

  需办理户口落户有关手续的市民,可在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后直接向公安部门申请。

  (福州日报记者 祁正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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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池文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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