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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河道采砂管理办法(修订)颁布实施 违者罚30万
2012-04-25 21:03:42  作者:李白蕾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讯 市人大常委会25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颁布实施《福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福州市河道采砂管理办法〉的决定》(全文见4版),修订后的《福州市河道采砂管理办法》于昨日起施行。新法规加大了对盗采河砂的处罚力度,违法采砂罚款最高额度从10万元上升到30万元。

  新法规有以下几个亮点:禁止采砂船舶在禁采区停泊,情节严重的,扣押采砂船舶,并处以1万元~3万元罚款,此举将增强对采砂船舶有效的日常动态监管;实施河砂准运制度,违反这一制度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扣押违法运砂船舶、车辆,并处以1万元~10万元罚款;加大对违法采砂处罚力度,最高处以30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违法采砂船舶和违法采砂机具,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此举对违法采砂屡禁不止现象将起到明显威慑作用。

  市领导柯有民、林厚新、严可仕出席新闻发布会。

  (福州日报记者 李白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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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林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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