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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用水安全事故预警分四级 超6小时启动应急预案
2011-09-19 22:12:17  作者:张秀冰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讯 记者19日获悉,《福州市城市饮用水安全应急预案》正式出台,首次对突发饮用水安全事故预警进行分级。城市1万户以下居民供水连续停止6小时以上,就要启动应急预案。

  环境污染设备老化

  饮用水安全存隐患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城市饮用水安全工作,不断加强安全管理,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我市饮用水安全管理工作还存在诸多薄弱环节,环境污染、设备老化、城建施工频繁,对饮用水安全构成威胁,存在不同程度的安全隐患。

  为了及时、有序、高效、妥善地处置有可能发生在城市饮用水方面的安全事故,保护公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轻损失,维护社会稳定,支持和保障经济发展,我市特制定了该预案。

  预警分四个级别

  预案适用于福州市行政区域内发生或可能发生的突发性饮用水安全事件。

  突发性事件包括:城市水源或供水设施遭受生物、化学、毒性、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质等污染;取水水库大坝、拦河堤坝、取水涵管等发生垮塌、断裂致使水源枯竭;地震、洪灾、滑坡、泥石流、台风等导致取水受阻、泵房(站)淹没、机电设备毁损;供水企业消毒、输配电及净水构筑物等设施设备发生火灾、爆炸、倒塌、严重泄漏事故;城市主要输供水干管和配水系统管网发生大面积爆管或突发灾害影响大面积区域供水;供水企业调度、自动控制、营业等计算机系统遭受入侵、失控、毁坏;传染性疾病爆发导致城市饮用水水质受到影响;战争、恐怖活动导致水厂停产、供水区域减压等;饮用水水质出现问题造成人员病、亡。

  城市突发饮用水事故按照严重性和紧迫程度,分为特别重大事故(Ⅰ级)、重大事故(Ⅱ级)、较大事故(Ⅲ级)和一般事故(Ⅳ)。

  特别重大事故(Ⅰ级):城市5万户以上居民供水连续停止48小时以上;3个以上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受到污染;发生中毒、发病人数在100人以上,或死亡人数在30人以上;造成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

【责任编辑:刘必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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