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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所有超速驾驶违法记录都须附带测速仪信息
2011-05-09 22:44:17  作者:邱泉盛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讯 超速驾驶违法记录上如未按规定叠加测速仪检定证书号等图像信息,那么该记录将不能作为执法依据。

  9日记者从省质监局计量院获悉,从31日起,我省所有的超速违法记录都必须附录测速仪的“设备编码、检定证书、检定有效期、检定单位及查询网址”等的图像信息,而且以上叠加的信息必须与省质监局计量院核发的机动车测速仪检定合格证书登记的信息相符。

  驾驶员可登录福建省质监局网站(http://www.fjqi.gov.cn/)查询测速仪的仪器编号、检定证书号、安装地点、有效期等信息。

  (福州晚报记者 邱泉盛 通讯员 俞水清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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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必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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