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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延续 企业乐享减税降费红利

2023-05-29 07:36:49来源:福州日报  作者:曾建兵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晋安区税务局税收服务团队到某公司调研,宣传最新税费政策,并送上“减税降费红利账单”。账单显示,该公司2021年以来享受加计抵减增值税额23万余元。

“自从享受加计抵减政策以来,我们公司在抵扣进项税额的同时,还可以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的比例,计算加计抵减额,直接抵减应纳税额。减免的这些税款正好可以满足我们的日常固定经营支出,税收优惠政策大大减轻了企业日常运营负担。”该公司会计说。

据介绍,该公司主要从事环保环卫业务,每年因为更新设备和业务拓展需要购置环保作业车和大量环卫易耗品,固定投入支出在300万元以上。受疫情影响以来,公司也遭遇了严重资金短缺,主要依靠银行融资保证运营,增值税加计抵减等税收优惠政策为企业正常运营保驾护航。

案例点睛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第三条第一、二项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一)允许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税额。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

(二)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记者 曾建兵 通讯员 林彩云 林碧珠


【责任编辑:陈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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