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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时遇国家税率政策调整 多出1.5万元税费谁出?

2022-04-02 16:31:21来源:福州新闻网  作者:朱丽萍

福州新闻网4月2日讯(记者 朱丽萍 通讯员 游宇峥 陈文茂 文/摄)4月2日,记者从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罗源县相关部门近日运用联调机制,仅用半天时间就解决了一起拖了半年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房屋买卖时遇国家税率政策调整 多出1.5万元税费谁出?

“我被骗了!”3月29日下午,林女士一到罗源县消委会便号啕大哭。原来,林女士于去年5月通过某中介卖房,中介找到了买家陈先生,三方签订了《房产买卖经纪合同》,买方向中介支付了两万元的定金。

由于林女士的房子尚未办理产权证,中介还垫资为她办了产权证。产权证办理后,适逢国家税率政策调整,房产交易的税费多出1.5万元。

由于合同并未作出相应约定,买卖双方就该款项由谁承担未能达成一致,导致纠纷拖了半年多无法解决。

随后,调解员向中介和买方了解情况。中介认为,其已提供了大部分的中介服务并垫资为林女士办理了产权证,应获得相应的补偿;买方陈先生则称,其身在外地,交了两万元定金却迟迟无法办理产权过户,也是又急又担心。

由于法律关系错综复杂,三方分歧很大,罗源县消委会决定启动“一会三所”联调机制。所谓“一会三所”联调机制,即消委会组织市场监管所、司法所、律师事务所共同调解。

当日下午,松山市场监督管理所、松山司法所、福建宽达(罗源)律师事务所派员参与网络视频调解。经过法律专家的解释,调解人员的劝说,三方很快口头达成了协议:三方解除合同,买方支付5000元违约金给卖方;卖方将办证费用支付给中介;中介费用减收三分之一,由买卖双方平摊。

当天21时,在各方的见证下,买方、卖方、中介签订了书面调解协议,当场结清了所有款项。

【责任编辑:徐昕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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