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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超10万辆 补贴政策将出台
2014-12-29 14:39:20  来源:人民网  【字号

  人民网福州12月29日电 记者从福建省环保厅获悉,截至12月29日,福建省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10.1842万辆,提前超额完成国家下达2014年淘汰9.9万辆黄标车及老旧车的任务。

  “机动车排气由于排放高度低,基本位于人的呼吸高度,对人体危害大,已成为我省空气污染的主要来源之一。”福建省环保厅有关负责人介绍,“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我省机动车保有量在快速增长中,各设区城市中心城区大气中二氧化氮浓度整体呈现上升趋势。机动车尾气已经成为我省大气污染的重要来源。”

  据了解,国家环保部等6部委下达福建2014年淘汰9.9万辆黄标车及老旧车的任务后,福建省环保、财政、交通运输等九个部门联合制定了《福建省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工作方案》。环保部门加强黄标车及老旧车台账管理,严把机动车尾气检测关,配合公安机关开展路面限行等工作;公安机关严格机动车登记管理,会同环保部门对黄标车及老旧车进行排查摸底,完善限行政策,加大上路检查力度,加强黄标车及老旧车源头管控;交通运输部门加大对道路运输经营黄标车淘汰力度,从严控制核发《道路运输证》,全面摸排和清理出租、客货等各类营运黄标车、报废车,加强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机构监管,严格检测过程管理;商务部门落实老旧汽车报废政策规定和黄标车提前淘汰的有关要求,加强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企业的监督管理;工商部门加强老旧车交易市场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破坏市场竞争秩序等违法行为;质监部门加强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的资质管理,按照检定周期开展有关检验设备的检定工作;经济和信息化部门研究出台改进车辆尾气减排的技术性政策和措施;省机关事务局加强督促省直机关、企事业单位黄标车淘汰工作。

  除此以外,为了完成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任务,福建省还采取多项措施,积极推进各设区城市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任务。一是分解淘汰任务。将国家下达淘汰9.9万辆黄标车及老旧车的任务列入到《福建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4年度实施方案》,分解下达到各设区市政府并列入市长环保目标责任考核内容,明确各设区市年度淘汰任务。二是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建立各有关部门联合监督检查工作制度,明确各部门职责,定期召开工作协调会,及时解决发现的突出问题。福建省环保厅每月调度各地工作进展,经省公安交警总队核实汇总后上报国家,同时将各地进展和排名予以通报全省,提出推进工作要求。三是实行预警制度。从10月份开始,福建省环保厅以电话形式对部分进展严重滞后的设区市进行预警,要求设区市环保局主要负责人立即向市政府作专题汇报并提出建议。在设区市环保局的建议下,南平、莆田等市政府专门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并提出相应措施。四是强化政策推动。各地通过采取严格管理、财政补贴等措施,加强源头治理、依法治理、系统治理,最大限度地挤压黄标车运行空间。厦门市目前已出台黄标车淘汰财政补贴政策,其他设区市也在积极研究黄标车淘汰财政补贴政策。

【责任编辑:黄新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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