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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进一步加强省外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治愈出院后、无症状感染者解除住院隔离后入闽健康管理

2020-04-22 09:54:19  来源:福建日报微信

  为全面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日前我省出台相关通知,进一步加强省外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治愈出院后、无症状感染者解除住院隔离后入闽健康管理。

  做好入闽人员信息对接

  各派驻省外入境口岸工作组(小分队)要进一步加强与当地联防联控机制的工作衔接,及时掌握福建籍以及入境目的地为福建的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以下简称为“出院患者”)出院信息,相关部门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做好“点对点”转运工作

  对出院后未在当地继续实施14天医学观察的出院患者,各派驻省外入境口岸工作组(小分队)要按照入境转机来闽人员转送工作导则要求,规范做好“点对点”转运来闽相关工作。省内各机场、铁路、汽车、码头等现场工作协调小组联系属地“点对点”接回目的地,避免出院患者自行返回。转运途中全程佩戴口罩,落实必要的防护措施。

  做好隔离医学观察

  对出院后未在当地继续实施14天隔离医学观察的患者,抵达省内目的地后,所在社区(村居)要主动做好跟踪登记,负责监督其继续落实居家隔离或隔离点集中隔离14天。隔离期间每日做好体温、体征等身体状况监测,观察有无发热,以及咳嗽、气喘等呼吸道症状。各级卫健部门要指导相关医疗机构做好出院患者及家属隔离管理和健康监测。居家隔离的出院患者要佩戴口罩返回居住地,隔离期间必须“一人一间”,减少与无关人员接触,落实消毒等防疫措施。集中隔离点房间要具有良好的独立通风条件,具有独立的卫生间,隔离对象原则上不得离开房间活动,保证出院患者的生活和安全。加强人文关怀,坚决避免歧视性做法。

  做好复诊复检管理

  属地定点医疗机构要做好出院患者的复诊复检计划,安排出院患者在出院后第2周和第4周进行随访复诊,重点复查血常规、生化、氧饱和度,复查新冠病毒病原学检测。各有关医疗机构和集中隔离点要密切关注出院患者健康状况,对老年人和有基础疾病的出院患者要特别加强健康状况监测。出院患者核酸复检呈阳性的,立即送市级定点医院隔离观察、治疗。

  做好规范核酸检测和“八闽健康码”推广应用

  对不能提供入闽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境外和省外重点地区入闽人员,属地要规范开展核酸检测服务,并将检测结果纳入“一库一码一平台”。县级卫健部门每日中午12时前将上一日本辖区内省外(含境外)入闽人员核酸检测结果填报至新冠肺炎核酸检测受检人员信息采集系统,及时将相关信息纳入“八闽健康码”,避免不必要的重复检测。各地要加大“八闽健康码”推广应用力度,做到全省“一码通行”,对持有“八闽健康码”绿码人员,不再要求提供其他证明。对解除居家医学观察后的出院患者,要及时赋予“八闽健康码”绿码,方便其出行和生活。

  做好集中隔离场所规范设置

  各设区市(含平潭综合实验区)要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实际,暂停或减少人数较少的县、区隔离点,按照由设区市统筹集中资源,隔离人员集中管理的要求,集中安排境外来闽人员的隔离医学观察,确保隔离点的规范、安全和有序。

  (福建日报记者 周琳)

【责任编辑:徐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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