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漳泉企业向全国院校下单 拟预订5300多名学生

2015-03-30 10:20:25来源:厦门日报

3、降低企业招工成本和劳动者求职成本

优惠措施:用人单位在市、区公共职业介绍机构的人力资源市场进行现场招聘或发布招聘信息,予以免收 “摊位费”和“用人单位招聘登记费”,对进场求职者免收“门票费”。

优惠期限:无

4、劳务协作奖励

奖励对象:用人单位

奖励条件:用人单位招用本市新增劳动力、本市失业人员或引进初次来厦务工人员,且连续工作3个月以上、办理就业登记手续并缴纳社会保险费。

奖励标准:300元/人.次

奖励期限:一次性

补贴办法:按季支付

申请时间:每年1、4、7、10月的16日起至当月月底

受理单位:用人单位按税收缴交关系分别向市、区就业中心或火炬高新区、象屿保税区管委会提出申请。

(记者 黄怀 通讯员 胡晓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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